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告知书
2024-10-15 19:56:1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梁昕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55

一、经办流程

1、办理对象:已参加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;因特殊疾病,符合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参保对象。

2、受理时间:每月1日至 14 日(不含节假日)。

3、资料报送地点:政务中心1楼B区19号窗口。

4、须提交资料:《湖南省医疗保险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》;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(需有近1年内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历、检验、检查资料);患者身份证复印件。

5、评审程序:窗口初审,初审合格后资料递交至医保局,组织专家统一按月评审,在申请资料确认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,审核通过后方可自申请之日起享受一个年度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购药报销待遇。资料不合格的明确告知原因,并将申请资料退回。

6、报销所需资料:发票、费用清单(处方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卡、存折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。

二、待遇标准

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单行支付政策,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费用支付不设立起付线,住院结算时不纳入分段政策支付。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,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,根据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城镇职工按 70%的医保报销比例、城乡居民按 60%的医保报销比例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《湖南省医疗保险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》(由医生开)须医保部门认定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责任医师(后续评估和处方开具须为申报医疗机构同专科责任医师)签名确认和就诊医院医保部门意见。

2、更改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的医院或定点零售药店和药品名称、药品剂量者需重新提交资料申请。

3、为便于定点医院或药房直接报销,须提供以下信息。

患者姓名及联系电话

医院或药房名称(机构医保编码)

药品名称

规格

药品医保编码










4、为保证报销款项正常划账,务必提供准确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(不要提供冻结账户、二类借记卡),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。

5、窗口通知领取审核结果时,请提交本告知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耒阳市医疗保障局


责编:梁昕

来源:耒阳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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